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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惠企獎補政策:2023年亳州市企業獎勵補貼政策匯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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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惠企獎補政策:關于2023年亳州市企業獎勵補貼政策匯編,如果亳州市譙城區、渦陽縣、蒙城縣、利辛縣企業想要申請文中所提及的獎補扶持項目的話,可以隨時聯系臥濤科技小編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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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亳州市支持科技創新政策(52條
1.亳州市對新建的省備案院士工作站,一次性給予100萬元補助。(亳政〔2017〕40號,市科技局負責)
2.亳州市對新獲批的國家、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別一次性給予300萬元、100萬元獎勵。
3.亳州市對新獲批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和火炬特色產業基地,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
4.亳州市對新通過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50萬元補助。對新通過備案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眾創空間,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50萬元、10萬元補助。
5.亳州市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30萬元補助。
6.亳州市對高新技術產業產值達到3000萬元,且增幅達到10%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給予企業管理層2萬元獎勵,增幅每提高2個百分點,增加獎勵0.5萬元,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過10萬元。
7.亳州市對省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在省組織的運行評估中獲優秀等次的,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
8.亳州市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省級科學技術獎的,按國家、省獎勵資金同等額度給予第一完成單位獎勵,獎勵資金70%用于單位科技研發和成果轉化,30%獎勵項目主要完成人(研究團隊)。
9.亳州市對獲得由科技部等部委主辦的中國創新創業大賽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和優秀獎的團隊,分別一次性給予10萬元、8萬元、5萬元和2萬元獎勵,對獲得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安徽賽區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和優秀獎的團隊,分別一次性給予5萬元、3萬元、2萬元和0.5萬元獎勵,同時獲得國家、省獎勵的,不重復獎勵,獎勵額度取上限。
10.亳州市對省科技重大專項項目研發投入中承擔單位投入不低于60%的,按不超過研發投入的20%予以補助,補助資金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11.亳州市對已立項備案并通過驗收的市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開展績效評價,獲得優秀等次的給予10萬元獎勵。
12.亳州市對上一年度R&D經費支出排名前20名、支出強度排名前20名且達到全省全社會R&D經費支出強度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分別給予每家20萬元獎勵。
13.亳州市對上一年度R&D經費支出達到50萬元(含50萬元)且納入統計的企業研發機構(境內),一次性給予1萬元補助。
14.亳州市對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且申報享受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的企業,按其當年研發投入較上一年的增加額,給予不高于5%的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
15.亳州市對爭取到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專項等項目的,給予不超過國家下撥到賬經費10%的補助。
16.亳州市對我市企業購買科技成果并在我市實施轉移轉化、產業化的,按其技術合同成交并實際支付額(依據轉賬憑證),給予10%的補助,單個企業補助資金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17.亳州市對企業和高校院所轉化科技成果獲國家、省審定的動植物新品種(配套系),分別一次性給予30萬元、10萬元補助。
18.亳州市對租用納入省儀器設備共享服務平臺網向社會開放服務的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及設施(單臺價格在30萬元及以上、成套價格在100萬元及以上)進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開發的單位,按租用儀器設備年度支出的20%給予租用單位補助,每個租用單位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19.亳州市對高新技術企業投保的產品研發責任保險、關鍵研發設備保險、產品質量保證保險等在省補助范圍內的險種,按投保企業實際支出保費的30%給予補助。
20.亳州市對科技中介機構實行入庫管理,每年對科技中介機構開展績效評價,對績效評價中獲得優秀等次的給予10萬元的獎勵。
21.亳州市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知識產權示范企業或示范園區,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22.亳州市對當年獲得國家、省知識產權強縣工程示范縣、區和開發區(園區)示范稱號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獎勵;對當年列為國家、省知識產權強縣工程試點縣、區和開發區(園區)試點稱號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獎勵。
23.亳州市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示范學校,分別一次性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市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試點學校,一次性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獎勵。
24.亳州市對獲得國家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單位,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對獲得省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單位,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的獎勵。
25.亳州市對獲得授權的國內發明專利每件給予1萬元資助。
26.亳州市對經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批準開展重大經濟科技知識產權分析評議并通過評審驗收的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補助。
27.亳州市我市企業引進省外發明專利用于生產經營,每引進1件省外發明專利,每年給予0.5萬元補助,連續補助2年。
28.亳州市對上年度獲授權發明專利2件及以上的企業,一次性給予企業知識產權專員1萬元獎勵。對我市當年通過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的人員且5年內服務于我市專利工作的,給予1萬元獎勵,通過專利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評定的人員,給予0.3萬元獎勵。
29.亳州市新藥、仿制藥研發,新藥、仿制藥生產技術轉讓,中藥生產關鍵技術研發,課題研究。獲得新藥注冊證書單個品種支持資金不超過500萬元,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每個品種僅支持一次,下同);獲得仿制藥注冊證書或批準第Ⅲ、Ⅳ期臨床實驗的單個品種支持資金不超過100萬元,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完成藥品生產技術轉讓并在亳州市范圍內投入生產的單個品種支持資金不超過50萬元,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課題研究支持資金不超過課題總費用的20%。
30.亳州市對新建的省備案院士工作站,一次性給予100萬元補助。36.對新獲批的國家、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別一次性給予300萬元、100萬元獎勵。37.對新獲批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和火炬特色產業基地,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
31.亳州市對新通過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50萬元補助。對新通過備案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眾創空間,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50萬元、10萬元補助。
39.亳州市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30萬元補助。
32.亳州市對高新技術產業產值達到3000萬元,且增幅達到10%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給予企業管理層2萬元獎勵,增幅每提高2個百分點,增加獎勵0.5萬元,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過10萬元。
33.亳州市對省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在省組織的運行評估中獲優秀等次的,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
34.亳州市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省級科學技術獎的,按國家、省獎勵資金同等額度給予第一完成單位獎勵,獎勵資金70%用于單位科技研發和成果轉化,30%獎勵項目主要完成人(研究團隊)。
35.亳州市對獲得由科技部等部委主辦的中國創新創業大賽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和優秀獎的團隊,分別一次性給予10萬元、8萬元、5萬元和2萬元獎勵,對獲得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安徽賽區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和優秀獎的團隊,分別一次性給予5萬元、3萬元、2萬元和0.5萬元獎勵,同時獲得國家、省獎勵的,不重復獎勵,獎勵額度取上限。
36.亳州市對省科技重大專項項目研發投入中承擔單位投入不低于60%的,按不超過研發投入的20%予以補助,補助資金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37.亳州市對已立項備案并通過驗收的市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開展績效評價,獲得優秀等次的給予10萬元獎勵。
38.亳州市對上一年度R&D經費支出排名前20名、支出強度排名前20名且達到全省全社會R&D經費支出強度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分別給予每家20萬元獎勵。
39.亳州市對上一年度R&D經費支出達到50萬元(含50萬元)且納入統計的企業研發機構(境內),一次性給予1萬元補助。
40.亳州市對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且申報享受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的企業,按其當年研發投入較上一年的增加額,給予不高于5%的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
41.亳州市對爭取到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專項等項目的,給予不超過國家下撥到賬經費10%的補助。
42.亳州市對我市企業購買科技成果并在我市實施轉移轉化、產業化的,按其技術合同成交并實際支付額(依據轉賬憑證),給予10%的補助,單個企業補助資金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43.亳州市對企業和高校院所轉化科技成果獲國家、省審定的動植物新品種(配套系),分別一次性給予30萬元、10萬元補助。
44.亳州市對租用納入省儀器設備共享服務平臺網向社會開放服務的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及設施(單臺價格在30萬元及以上、成套價格在100萬元及以上)進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開發的單位,按租用儀器設備年度支出的20%給予租用單位補助,每個租用單位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45.亳州市對高新技術企業投保的產品研發責任保險、關鍵研發設備保險、產品質量保證保險等在省補助范圍內的險種,按投保企業實際支出保費的30%給予補助。
46.亳州市對科技中介機構實行入庫管理,每年對科技中介機構開展績效評價,對績效評價中獲得優秀等次的給予10萬元的獎勵。
二、亳州市財政獎補支持政策(109條)
1.亳州市對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養老機構,按照實際新增床位數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一次性建設補助不包括公辦養老機構、公建民營養老機構、公辦養老機構改革改制后成立的法人機構、老年醫療機構、老年住宅、老年社區等)。100張以下的,按每張床位1000元補貼,100—199張床位的,按每張床位1500元補貼;200張床位以上的,按每張床位2000元補貼。
2.亳州市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自在民政部門備案之日起,收住我市戶籍、年滿60周歲以上的老人,按實際入住人數和入住時間計算,每月每人給予200元的運營補貼,為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務的,按照收住對象輕、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運營補貼分別上浮50%、100%和200%以上。
3.亳州市對新獲得國家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4.亳州市對新認定的省級專精特新冠軍企業市財政給予30萬元獎勵。
5.亳州市對新認定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市財政給予20萬元獎勵。
6.亳州市對新認定的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市財政給予10萬元獎勵。
7.亳州市對新認定的省級成長型小微企業,市財政給予20萬元獎勵。
8.亳州市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市財政對獲得國家級認定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9.亳州市對新認定的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市財政對獲得省級認定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10.亳州市對新認定的國家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市財政對獲得國家級認定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11.亳州市對新認定的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市財政對獲得省級認定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12.亳州市對新認定(獲得)國家級綠色工廠的,市財政給予50萬元的獎勵。
13.亳州市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綠色產品,市財政給予20萬元的獎勵。
14.亳州市對新認定省級綠色工廠的,市財政給予10萬元的獎勵。
15.亳州市對新認定省級節水型企業的,市財政分別給予10萬元的獎勵。
16.亳州市對新認定省級新型墻體材料的,市財政給予10萬元的獎勵。
17.亳州市對新認定省級節能環?!拔鍌€一百”推介目錄的,市財政分別給予10萬元的獎勵。
18.亳州市對新認定市級節水型企業,市財政給予5萬元的獎勵。
19.亳州市對新獲得新型信息消費示范項目的企業,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20.亳州市新認定的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試點企業,市財政一次性獎勵50萬元。
21.亳州市通過國家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評定的企業,市財政一次性獎勵20萬元。
22.亳州市新認定省級信息消費創新產品的,市財政一次性獎勵10萬元。
23.亳州市新認定信息消費體驗中心的,市財政一次性獎勵10萬元。
24.亳州市對新獲得國家級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項目企業,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25.亳州市對新獲得省級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項目企業,市財政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26.亳州市對經評估實現初級登云的企業,市財政獎勵5千元。
27.亳州市對經評估實現深度登云的企業,市財政獎勵1萬元。
28.亳州市對新認定的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29.亳州市對新認定的國家標準化示范企業,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30.亳州市對新認定的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
31.亳州市對新認定的省級標準化示范企業,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
32.亳州市對經國家認定的消費品工業“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示范企業,市財政給予50萬元的獎勵。
33.亳州市對經省認定的消費品工業“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示范企業,市財政給予10萬元的獎勵。
34.亳州市對新認定的安徽工業精品,市財政給予10萬元獎勵。
35.亳州市對新認定的安徽省首版次軟件,市財政給予10萬元獎勵。
36.亳州市對新認定的省級新產品,市財政給予5萬元獎勵。
37.亳州市對新認定的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38.亳州市對新認定的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市財政分別給予20萬元的獎勵。
39.亳州市對新認定的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市財政給予10萬元的獎勵。
40.亳州市對新獲得國家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41.亳州市對新獲得大數據產業發展試點示范項目,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42.亳州市對新獲得國家級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項目企業,市財政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43.亳州市對新獲得省級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項目企業,市財政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44.亳州市對獲得工業互聯網領域國家級優秀解決方案,每個分別獎補100萬元。
45.亳州市對獲得工業互聯網領域省級優秀解決方案,每個分別獎補50萬元。
46.亳州市對獲得工業互聯網領域市級優秀解決方案,每個分別獎補10萬元。
47.亳州市對首次進入全國電子信息百強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
48.亳州市對首次進入全國軟件百強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
49.亳州市對首次進入全國互聯網百強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
50.亳州市對首次進入安徽省重點電子信息企業名單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
51.亳州市對首次進入安徽省重點軟件企業名單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
52.亳州市對新認定的國家質量標桿企業,市財政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53.亳州市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市財政一次性獎勵300萬元。
54.亳州市對新認定的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市財政一次性獎勵20萬元。
55.亳州市對經國家認定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對市內研制和市內示范應用單位,市財政給予50萬元獎勵。
56.亳州市對經省認定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對市內研制和市內示范應用單位,市財政給予10萬元獎勵。
57.亳州市對新認定的國家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58.亳州市對新認定的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59.亳州市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工藝美術大師工作室,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50萬元。
60.亳州市對新認定的省級工藝美術大師工作室,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61.亳州市對新獲得省認定的智能工廠,市財政一次性獎勵50萬元。
62.亳州市對新獲得省認定的數字化車間,市財政一次性獎勵20萬元。63.對上一年度新獲得的馳名商標、原產地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省級專業商標品牌基地、“商標品牌示范企業”的單位。每件分別給予30萬元、30萬元、10萬元、10萬元的獎勵。
64.亳州市按貸款利息、擔保費和評估費總額的50%予以補助。單個企業補助資金最高不超過20萬元。對企業購買商標權、專利權質押貸款保證保險,保險費率不超過2%的,給予50%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
65.亳州市對首次獲得市政府質量獎,由市政府頒發證書,獎勵人民幣30萬元。首次獲得市政府質量獎提名獎的組織,由市政府頒發榮譽證書,獎勵人民幣5萬元。
66.亳州市對新獲得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的組織分別給予120萬元、60萬元的獎勵;對新獲中國質量獎的個人給予20萬元獎勵;對新獲安徽省政府質量獎的組織、個人分別給予50萬元、10萬元的獎勵。
67.亳州市對評定為安徽省制造業(服務業)高端品牌的企業給予15萬元的獎勵。
68.亳州市對國家級、省級、市級農業標準化示范區項目,分別予以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69.亳州市對國家級、省級、市級服務標準化試點單位,分別予以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70.亳州市對獲得國家、省級“標準創新貢獻獎”的單位,分別予以50萬元、20萬元的獎勵。
71.亳州市對主持起草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排名前三位)的單位,分別予以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獎勵。
72.亳州市對參與起草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單位,分別予以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
73.對主持起草省級地方標準(排名前三位)的單位,每項標準獎勵10萬元;對主持起草省級地方標準的單位,每項標準獎勵5萬元。
74.對主持起草具有全國范圍內統一(國務院民政部門登記的社團)的社會團體(聯盟)標準(排名前三位)的單位,每項標準獎勵10萬元。對主持起草具有全省范圍內統一(安徽省民政部門登記的社團)的社會團體(聯盟)標準(排名前三位)的單位,每項標準獎勵5萬元。對主持起草具有市級范圍內統一(亳州市民政部門登記的社團)的社會團體(聯盟)標準(排名前三位)的單位,每項標準獎勵3萬元。
75.對獲得AAAA、AAA、AA、A“標準化良好行為”的企業,分別予以20萬元、10萬元、5萬元、3萬元的獎勵。
76.對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組織生產,并獲“采用國際標準證書”的企業,每項資助5萬元。
77.對批準承擔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或分技術委員會和安徽省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單位,每年分別資助20萬元、10萬元。
78.對上年度新增的首次進入規上服務業企業、省重點服務業企業(單位)每家給予10萬元、5萬元的獎勵。
79.支持我市符合條件的省級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創建省級現代服務業集聚示范園區,對成功獲批省級現代服務業集聚示范園區、省級物流示范園區的,除享受省政策規定獎補外,市財政還將給予最高可達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80.對我市制造業企業分離后新設立的生產性服務業企業,年營業收入首次達到1000萬元以上且服務5家以上制造業企業的,及時組織申報,爭取省政策支持;對于獲得省支持的事項,由受益財政再予以等額獎補。
81.對我市首次晉升5A級的物流企業,按照省通知要求及時組織申報,積極爭取省政策支持;支持本土物流企業創建國家級物流企業,對我市首次獲批A、2A、3A、4A、5A級物流企業,由受益財政分別給予10萬元、30萬元、50萬元、8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82.支持現代物流、研發設計飛檢驗檢測和電子商務項目建設。對集中式倉儲建筑面積達30000平方米以上的現代物流項目,冷庫倉容達10000噸以上的冷鏈物流項目,分別給予50萬元的補助;對投資2000萬元以上的研發設計飛檢驗檢測項目,投資2000萬元以上的綜合性或專業性物流公共信息平臺飛獨立或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項目,分別給予30萬元的補助。
83.支持現代物流、檢驗檢測發展。對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5000萬元以上的現代物流企業和能夠提供第三方檢驗檢測服務且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以上的檢驗檢測中心,分別給予最高可達30萬元的補助。
84.市級成品糧油儲備管理費用、銀行貸款利息納入財政預算。成品糧保管費用每年94元/噸,成品油保管費用每年280元/噸,成品糧輪換費用每次60元/噸,成品油輪換費用每次60元/噸。
85.市級儲備糧管理費用、銀行貸款利息納入財政預算。儲備糧保管費用每年94元/噸,儲備糧輪換費用每次60元/噸。
86.對實際總投資(不含土地價款,下同)1億元及以上戰略性新興產業制造類項目關鍵設備購置進行補助,補助比例為購置金額的5%,單個項目補助最高可達3000萬元。
87.對3年累計實際投資達到10億元及以上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制造類項目,分別給予企業管理技術團隊和招商團隊獎勵,其中:10億元及以上、30億元以下的,分別獎勵100萬元;30億元及以上、50億元以下的,分別獎勵200萬元;50億元及以上的,分別獎勵300萬元。項目投產后,先兌現30%獎勵資金;項目達產后,再兌現70%獎勵資金。
88.對本地企業實施境外企業并購,其獲取的新技術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且在省內轉化投資新建項目的,按并購標的額的5%進行補助,單項并購補助最高可達3000萬元,同時境內建設項目不再享受其他條款政策。
89.對重大新興產業工程研發、生產設備購置進行補助,補助比例為設備購置金額的10%,補助最高可達3000萬元;對重大新興產業試驗工程,補助最高可達2000萬元。
90.對重大新興產業專項研制費用進行補助,補助比例為年度產品研發、樣機試制和檢驗檢測費用的50%,連續補助不超過3年,累計最高可達3000萬元。資金補助到市,由市與專項承擔單位簽訂資金使用協議并進行監管。
91.對規模以下高新技術企業首次達到規模以上的,獎勵10萬元。對主營業務收入超過1億元的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近3年主要貢獻指標年均增速不低于20%、上一年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增速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92.對新認定的國家工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際聯合實驗室(研究中心),一次性獎勵30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研究中心),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企業技術中心,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國家工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際聯合實驗室(研究中心)、國家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在國家組織的運行評估中獲優秀等次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工程研究中心且運行1年后達到要求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省工程研究中心在省組織的運行評估中獲優秀等次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
93.對開展對外勞務合作、對外承包工程、對外投資業務并發生實績的企業,一次性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獎勵。
94.對上年度新建符合標準的菜市場(含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鄉鎮商貿中心(配送中心)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補助。
95.改造提升中心城區菜市場給予不超過投資總額40%的支持,單個菜市場支持資金不超過100萬元。
96.租用社會化產權房產新設或改造小區菜店,第一年房租3萬元以上(含3萬元)的,新設或改造當年給予不超過當年房租40%的支持;第二年房租4萬元以上(含4萬元)的,給予不超過當年房租30%的支持;第三年房租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給予不超過當年房租20%的支持。單個小區菜店扶持資金累計不超過10萬元。
97.直營連鎖店給予不超過5萬元的補助。
98.支持限額以上商貿企業培育,對新增限上法人企業每家給予10萬元的獎勵。
99.支持限額以上商貿企業培育,對新增限上個體每家給予5萬元的獎勵。
100.支持限上個體企業轉為限上法人企業,每家企業給予5萬元的獎勵。
101.支持限額以上商貿企業培育,對批零住餐限上企業年度銷售額增速高于本行業全市平均增速5個百分點以上的,每家企業給予不超過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02.對上年度及時、準確完成經營數據上報的重點商貿流通企業(年度全市限額以上批發企業、限額以上住宿企業、限額以上餐飲企業年銷售額各前20名,限額以上零售企業年銷售額前50名),且批零住餐限上企業上年度銷售額增速高于本行業全市平均增速;市場監測樣本企業,每家給予不超過1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用于對重點商貿企業統計員的補貼。
102.支持商貿流通企業上臺階獎,對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5億元、10億元的商貿流通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的獎勵,每上一個臺階獎勵一次。
103.支持商貿流通企業參加各類促進消費展會活動,對上年度商貿流通企業參加商務主管部門統一組織的各類促進消費展會,經驗收合格,參展費用2萬元以上(含2萬元)的,給予不超過企業參展費用50%的資金補貼,每家企業補貼不超過10萬元。
104.對上年度獲得“中華老字號”稱號的企業或單位,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省級“安徽老字號”稱號的企業或單位,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市政府或委托市政府有關部門授予的“中華藥都(亳州)老字號”稱號的企業或單位,給予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05.對上年度獲得省級“特色商業街區”的企業或單位,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06.對上年度獲得省級“綠色飯店(商場)”稱號的企業或單位,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07.對上年度獲得省級“鉆級酒家酒店”稱號的企業或單位,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108.支持企業建設專業化再生資源分揀中心或園區,中心或園區占地面積10000平方米以上,入駐再生資源網點或企業30家以上的,按不超過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的30%進行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109.對建立農產品營銷服務體系的品牌培育、標準化體系建設等服務費用以及品牌形象設計、品牌宣傳推廣、集中宣傳展示活動,且活動費用2萬元以上(含2萬元)的,給予不超過50%的補貼,最高不超過5萬元。
三、亳州市電商產業扶持政策(20條)
1.亳州市對已建成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通關等公共服務平臺的,給予不超過3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亳州市支持縣級農村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建設,對辦公場所的必要基礎裝修(不含土建)、辦公設施設備購置、運營維護(含房屋維修、水電、網租、物業管理)、品牌建設、營銷策劃、創業孵化、網絡平臺建設、宣傳培訓等,分別給予每個中心不超過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3.亳州市支持縣級電子商務物流配送中心建設,對辦公場所進行必要的基礎裝修(不含土建)、辦公設施設備購置、運營維護(含房屋維修、水電、網租、物業管理)、物流信息數據公共平臺、鄉村快遞配送網點、冷鏈物流、農村物流配送車輛購置等給予補助,分別給予每個中心不超過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4.亳州市鼓勵電子商務龍頭企業在我市設立鄉村電子商務服務網點,對布點建設達到30個以上的企業,經驗收合格后,按照每個網點實際建設支出給予不超過0.5萬元的補貼。
5.亳州市支持電子商務企業在貧困村建設電子商務村級服務網點,支持建檔立卡的貧困戶開設電子商務村級服務網點,對服務網點基礎設施、設備投入和運行費用等投資,投資額2萬元以上(含2萬元)的,給予不超過70%的資金補貼,對單個服務網點補貼金額不超過8萬元。
6.亳州市支持我市各類物流企業建設鄉村物流配送服務點(快遞綜合服務超市),對布點企業,經驗收合格后,網點數4個以上(含4個)的,按照每個網點實際建設支出給予不超過0.3萬元的補貼。
7.亳州市支持農村電子商務發展,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參與電子商務交易,通過電子商務平臺、各類特色館、微信銷售平臺等銷售農副產品(原產地為亳州市),年銷售額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給予經營主體網絡銷售額1%的獎勵,最高不超過40萬元。
8.亳州市鼓勵貧困村農產品網銷,支持貧困村電商服務網點運營,對經營我市農產品線上年銷售額達到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的,給予經營主體網絡銷售額10%的獎勵,單個網點不超過3萬元。
9.亳州市支持電子商務宣傳培訓,對企業、行業協會、培訓機構開展公益性電商業務培訓、品牌宣傳、招商推介等活動,支出費用2萬元以上(含2萬元)的,給予舉辦活動主體單位支出費用50%的資金補貼,每家企業不超過20萬元。
10.亳州市支持電商特色小鎮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物流配送體系建設、品牌推廣、農村產品網銷上行、電子商務培訓等,對被評定為省級電子商務特色小鎮的,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1.亳州市對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電子商務示范園區的分別給予50萬元、25萬元、1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2.亳州市對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的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8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3.亳州市支持電子商務龍頭企業發展,對國內排名100強的電子商務龍頭企業,在亳州注冊設立全國性總部或區域性總部(獨立核算)、結算中心、研發中心、數據中心、物流中心等重大項目,正常運營滿1年且承諾在亳州運營不少于5年以上的,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4.亳州市對取得中國人民銀行《支付業務許可證》的第三方支付平臺,在我市設立全國性或區域性總部的,給予運營主體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5.亳州市鼓勵電子商務集聚發展,對電子商務產業園區(或樓宇)實際使用面積超過10000平方米、入駐電子商務企業超過30家或在國內前10強網絡銷售平臺設立特色館年網上銷售額達2億元以上的,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6.亳州市支持市場化網商創業平臺發展,對從事社區O2O電子商務的初創企業,在其電子商務平臺正式上線銷售,且線下網點超過10個,運營支出5萬元以上(含5萬元)的,對上年度運營支出給予不超過50%的一次性補貼,最高補貼50萬元。
17.亳州市支持線上線下融合的城市社區電商項目,上年度已建成完工的項目,且建設及運營費用4萬元以上(含4萬元)的,給予建設及運營費用不超過30%的資金補貼,單個企業補貼金額不超過20萬元。
18.亳州市電子商務企業年網絡零售額首次達到500萬元、2000萬元、1億元的,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的獎勵,每上一個臺階獎勵一次。
19.亳州市鼓勵直播電商企業做大做強,對在我市注冊,依法納稅的直播電商企業(基地),年主營業務收入1000萬—2000萬元(含1000萬元)的,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3000萬元(含2000萬元)的,給予不超過20萬元一次性獎勵,年主營業務收入3000萬元以上(含3000萬元)的,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入駐直播電商園區(基地)的商家和主播個體提供3年的辦公場地補貼,年租金2萬元以上(含2萬元)的給予不超過辦公場地租金50%的補貼,累計補貼資金不超過10萬元。
20.亳州市鼓勵直播電商企業做大做強,對在我市注冊,依法納稅的直播電商企業(基地),年主營業務收入1000萬—2000萬元(含1000萬元)的,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3000萬元(含2000萬元)的,給予不超過20萬元一次性獎勵,年主營業務收入3000萬元以上(含3000萬元)的,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入駐直播電商園區(基地)的商家和主播個體提供3年的辦公場地補貼,年租金2萬元以上(含2萬元)的給予不超過辦公場地租金50%的補貼,累計補貼資金不超過10萬元。
四、亳州市支持工業企業用工十二條措施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工業企業用工服務工作,緩解工業企業規模性缺工問題,促進工業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1.亳州市對工業企業開展的新錄用人員崗前技能培訓,根據培訓合格人數,按不低于人均8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培訓補貼。補貼資金由受益財政承擔,省文件另有規定的,按省文件執行。
2.亳州市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經企業培訓取得高級工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按每人20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技能提升培訓補貼。補貼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3.亳州市工業企業新增吸納退役軍人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為退役軍人首次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且工資高于員工平均工資水平的,按每人每年20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擁軍補貼(退役軍人在該企業就業前已在用人單位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不享受該補貼),補貼期限3年,時間從企業為退役軍人繳納社會保險當月開始計算,滿一個年度撥付一次。補貼資金由受益財政承擔。
4.亳州市支持工業企業建立實習見習基地,引導中職院校和高校學生參加實習或就業見習,畢業前6個月內即可在企業參加就業見習。見習期間,按每人每月1400元的標準給予見習基地補貼,按照見習人員人均200元、100元的標準分別給予見習基地一次性見習指導和相關保險補貼,企業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標準給予見習人員生活補助。鼓勵工業企業留用見習人員,與見習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的,按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符合就業補助資金使用范圍的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其余由受益財政承擔。
5.亳州市畢業年度中職院校和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與工業企業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中職院校和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業補貼。符合就業補助資金使用范圍的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其余由受益財政承擔。
6.亳州市工業企業吸納脫貧勞動者(包含監測對象)、城市低保家庭人口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企業為脫貧勞動者、城市低保家庭人口實際繳納的五項社會保險費之和(不含勞動者自己繳納部分)給予企業社會保險補貼。符合就業補助資金使用范圍的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其余由受益財政承擔。
7.亳州市對認定為就業幫扶基地的工業企業,吸納脫貧勞動者(包含監測對象)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的,依據企業工資打卡發放清單,每年按照脫貧勞動者全年工資總額的30%給予企業一次性補貼。符合就業補助資金使用范圍的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不足部分從市級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中列支。
8.亳州市對工業企業組織開展的職工技能培訓,經培訓合格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后,分別按技師每人3500元、高級技師每人5000元的標準給予職工技能提升培訓補貼。補貼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9.亳州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免收失業人員費用,組織重點企業失業人員到工業企業就業,簽訂6個月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根據轉移就業人數,由輸出地就業補助資金按照每人500元的標準給予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就業創業服務補助。
10.亳州市我市行政村(社區)干部動員在外亳州籍勞動力返鄉就業,與企業簽訂6個月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根據就業人數,由縣區負責給予村委會或村干部個人一定獎勵。
11.亳州市完善務工人員數據庫,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摸排我市勞動者就業信息,動態掌握勞動者務工區域、從事行業、技能水平、就業需求等情況,重點統計市外務工人員的務工地點和從事工種,建立數據分析模型,提供一對一就業創業服務。
12.亳州市建立穩就業服務平臺,依托“我家亳州”穩就業平臺,組織學校、鄉鎮(街道)、村(社區)開展求職信息摸排登記,開展企業用工需求調查,建立全市統一的市場供求信息發布機制,實施“三公里”就業圈精準服務模式,實現企業用工與求職就業的精準匹配。
上述十二條措施,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部門共同解釋,按照只補助或獎勵一次的原則執行,不得重復享受。享受補貼措施的工業企業僅限制造業,所需資金由各縣區政府、亳州高新區管委會、亳蕪現代產業園區管委會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或由受益財政承擔。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執行期至2024年12月31日,與上級規定不一致時,以上級規定為準。
上述就是2023年亳州市惠企獎補政策具體內容了,有申報需求的亳州市各區縣企業,不妨聯系小編咨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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