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7-1 2023年武漢市非物質文...
- 2022-6-8 科技項目申報
- 2022-6-9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 2022-6-9 合肥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 2022-6-8 發明專利申請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項目申報!2024年度江蘇省新沂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范圍、時間、材料、流程
2023年度江蘇省新沂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范圍、時間、材料、流程提前給大家通知下,如果有想要申報江蘇省新沂市高新技術的企業可以提前最好申報準備工作,相關咨詢了解也可以免費咨詢我們,我們有十年高企申報經驗,肯定可以為你解疑答惑。
免費咨詢18715065127(手機/微信)
(臥濤科技:項目申報、知識產權代理、軟件開發、商業計劃書、工商注冊財稅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體系認證等)
一、申報范圍
(一)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一年(365個日歷天數)以上,且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的居民企業。
(二)凡2020年通過江蘇省高企認定的企業、以及2020年經外省(市)認定機構認定并在有效期內整體遷入我市的企業,根據《認定辦法》的規定,其高企資格至2024年有效期滿,企業如需再次提出認定申請,按本通知規定辦理。
二、申報批次及時間
(一)高新技術企業采取常年申報受理、分批集中推薦上報,企業自當年匯算清繳完成后即可開始申報。為便于開展服務和審核推薦工作,科技局仍分三批集中受理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受理截止時間分別為:5月30日、6月30日和8月1日,申請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自主選擇申報批次(每年僅限申報1次)。
(二)各鎮(街)園區要合理安排企業申報批次,列好推進表,做好提前量,把申報工作想在前、做在前,前兩批次申報總數不得低于年度申報總數的80%。科技局將定期就各板塊高企申報情況進行通報。
三、申報程序
(一)自我評價
企業對照《認定辦法》第十一條進行自我評價。符合條件的,選擇符合《工作指引》第一款第(三)項有關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或者稅務師事務所,對研究開發費用以及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進行專項審計(鑒證),并按照《認定辦法》、《工作指引》和本通知要求自主編寫完成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材料。
《工作指引》第一款第(三)項第1點所稱“不良記錄”包括:(1)因執業情況受到財政部門、稅務部門行政處罰;(2)受到注冊會計師行業組織自律懲戒(含訓誡、通報批評、公開譴責);(3)受到稅務師行業組織自律懲戒(含警告、通報批評、公開譴責、年檢不合格、取消會員資格);(4)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的其他不良記錄。
企業可通過“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信息查詢—行業管理信息查詢—公眾查詢欄目、“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網站中稅協信息服務平臺—行業管理—事務所/稅務師查詢欄目,查詢相關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等信息。
(二)網上申報
1.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有關“放管服”改革要求,進一步為企業提供便利化服務,從今年起,高新技術企業申報采取“一網通報”的方式開展,企業僅需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中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提交申報材料,“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輔助材料提交系統”不再對企業開放。企業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或“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點擊“用戶登錄”并完成實名認證后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如企業尚未注冊,則點擊“注冊”,注冊信息通過審核后進行登錄(原“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注冊用戶無需重新注冊,可用原用戶名和密碼登錄)。
2.根據《科技部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通知》(國科發火〔2021〕362號)有關要求,自今年起,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中的營業執照等企業注冊登記證件和專利證書等企業知識產權證件實行告知承諾制,企業可自主選擇是否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證明事項、證明內容、承諾效力、不實承諾責任、核查權力等詳見附件3。
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的,申請企業承諾已經知曉省高企認定管理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告知全部內容,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進入企業申報系統(企業賬號)—高企認定申報—申報材料—告知承諾制,勾選已閱讀并同意《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點擊確認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自動生成帶申請企業名稱等信息的《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適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文本,點擊打印(系統默認A4紙,正反打印)。申請企業在《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相應位置由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將簽字蓋章的《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掃描上傳至“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后,不再需要提供適用事項證明材料。
不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的,申請企業應當按規定提供有關事項需要的證明材料。
3.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進入企業申報系統(企業賬號)—高企認定申報—申報材料,按要求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并按要求提供附件材料(具體材料要求見附件1,須原件掃描),在所選擇的申報批次受理截止時間前,通過網絡提交材料至新沂市科技局。企業主要負責人須認真檢查填寫與上傳的申報材料,確保材料真實有效、清晰完整、簽字蓋章齊全。涉密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保密工作規定,將申報材料自行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
(三)審核匯總
1.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中完成材料提交后,需打印裝訂紙質申報材料(一式兩份),簽字、蓋章后報送給各鎮(街)園區。
2.各鎮(街)園區在收到申報材料后,須對申報企業進行現場核查,如實記錄核查中發現的問題,認真填寫《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地方現場核查意見表》(附件2),簽字、蓋章后報送科技局高新科。現場核查情況與申報材料不一致、有弄虛作假行為或不符合申報要求等情況的企業,不得推薦報送。
3.對通過現場核查的企業,各鎮(街)園區須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將紙質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分別送至科技局高新科、企業所得稅征管部門,進行材料審核。
4.科技局按照上級文件要求,會同財政、稅務、應急管理、生態環境、市場監督部門對企業申報資格進行審核。
科技部門對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中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對選擇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企業提交的知識產權,通過審核知識產權原件、與知識產權有關主管部門進行核實等方式,就其是否符合要求出具意見,匯總形成《不適用告知承諾制企業知識產權有效性匯總審核表》。
應急管理、生態環境、市場監督部門對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是否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是否符合相關要求出具意見。
財政部門對出具專項審計報告的會計師事務所是否符合要求出具意見。
稅務部門對出具專項審計報告的稅務師事務所是否符合要求出具意見,并對申報材料中銷售收入、總收入與納稅申報系統數據進行對比并出具意見。
5.以上各部門在核實申報企業符合要求、確認無誤后,填報《推薦上報高新技術企業匯總表》并加蓋科技、財政、稅務部門公章進行推薦。
四、工作要求
(一)各鎮(街)園區要認真對待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把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認定及培育工作相結合,強化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和認定工作的有機銜接,重點做好科技型中小企業、規上非高新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企業的培育輔導,優先推薦符合條件的入庫培育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結合企業梳理工作建立科技企業庫,做好跟蹤服務工作,進一步優化工作流程和服務方式,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加強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等政策的宣傳和解讀,做好相關信息咨詢,積極推進和落實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進一步提高申報質量;加強與同級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職能部門的溝通聯系,確保推薦企業符合《認定辦法》有關要求。
(二)為申報企業提供專項審計服務的會計師事務所及稅務師事務所,主動與市財政局、稅務局聯系,根據主管部門意見提供相應備案材料,完成資質審核。對工作中出現嚴重失誤或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中介機構,將按照《工作指引》和《江蘇省科技計劃項目信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相關工作,并記入不良信用記錄。
(三)申報企業要認真學習申報通知,掌握今年較往年變化內容,全力以赴,精心準備,認真審核。根據材料準備進度,自主選擇批次進行申報,合理安排填報時間,防止因申報過于集中造成網絡擁堵。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中填報的數據和上傳的材料是后續形式審查和專家評審的依據,須嚴格按照《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有關標準及要求編制提交申報材料,并對所提供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責。企業要積極配合做好現場核查和申報材料審查—工作,若提供虛假承諾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將如實上報省高企認定管理工作協調小組,按照《認定辦法》和《江蘇省科技計劃項目信用管理辦法》(蘇科技規〔2019〕329號)的相關規定處理并記入不良信用記錄。
(四)申報企業如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相關政策有任何問題,或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使用過程中遇到任何問題,請及時與市科技局高新科聯系。
上述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及我省相關要求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