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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6-8 科技項目申報
- 2022-6-9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 2022-6-9 合肥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 2022-6-8 發明專利申請
外省市行業資訊
荊州沙市區知識產權獎勵、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補助及申報條件,制造業數字化轉型、智能化改造,創新創業平臺建設支持政策等等,各類獎補政策申報歡迎聯系溝通。各行業項目如何規劃(資金獎補類、榮譽資質類等),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初創型企業、成長型企業、成熟型企業如何更好的做好項目規劃,企業知識產權如何挖掘培育,歡迎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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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力提升企業創新能力
1.加強知識產權創造運用。對企業獲得授權的國內發明專利每件獎勵0.5萬元,實用新型專利每件獎勵0.2萬元,外觀設計專利每件獎勵0.1萬元;對獲得授權的國外發明專利,給予職務發明專利人每件獎勵5萬元,非職務發明專利人每件獎勵2萬元;獲得中國專利金獎、中國優秀專利獎、湖北省優秀專利獎的專利權人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2萬元獎勵。對企業獲得軟件著作權登記的每件獎勵0.2萬元。對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
2.發展壯大企業創新主體。對當年經科技部備案入庫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擇優給予科技項目經費支持。在工業企業中廣泛開展制造業數字化轉型、智能化改造,3年內實現規上企業技改全覆蓋。建立優先應用推廣創新產品引導機制,在滿足基本需求的前提下,面向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的政府采購比例不低于30%,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
3.加快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對首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和5萬元申報經費補助;對重新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首次申請但未通過認定的企業,給予5萬元申報經費補助。對新入駐沙市區的高新技術類項目,如果已在外地通過國家高新企業認定,且資格證書在有效期內,給予一次性20萬元補貼,并不受稅收和投資額度條件限制,直接享受工業項目購買或租賃廠房補貼、整體搬遷補貼,現代服務業項目購買或租賃物業補貼、基本裝修補貼等優惠扶持政策。
4.發揮科技項目引導作用。積極謀劃建立科技項目庫,大力推動重點領域技術創新。對我區企業獨立或牽頭承擔中、省重大專項和重點研發項目的,按年度到位資金額的20%給予獎勵。從2021年起,區級財政科技研發計劃項目補助資金按10%的比例逐年遞增。
二、大力建設創新創業載體
5.推進技術研發機構建設。對獲得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等研發機構認定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對獲得省級產業技術研究院、產業創新聯合體、專業型研究所、企校聯合創新中心等新型研發機構認定的企業,按照省級補助金額給予等額獎勵,每個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獲得省級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認定的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對獲得市級認定備案的新型研發機構給予10萬元獎勵。力爭到2022年,全區規上工業企業研發機構覆蓋率達到40%以上。
6.支持創新創業平臺建設。對評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的,分別給予60萬元、30萬元、10萬元獎勵。對獲批國家級、省級眾創空間(星創天地)的,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獎勵。對在孵企業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每新認定一家給予所在科技企業孵化器或眾創空間5萬元獎勵;每培育一家畢業企業在沙市區落戶,達到高新技術企業或商貿企業進規進限、工業企業年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上標準的,給予科技企業孵化器或眾創空間1萬元獎勵。
對在我區建設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眾創空間,采取分階段事后補貼方式進行支持。裝修補貼標準為:按照實際孵化場所面積(不含配套部分),給予最高不超過800元/㎡補貼,單個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最高補貼面積不超過1000㎡。物業租賃補貼標準為:被評為市級平臺后,按照實際孵化場所面積(不含配套部分面積),享受3年5元/月/㎡、面積不超過1000㎡的補貼;被評為省級平臺后,享受3年5元/月/㎡、面積不超過2000㎡的補貼;被評為國家級平臺后,享受3年5元/月/㎡、面積不超過5000㎡的補貼。平臺定級并運營一年,下發相應補助。平臺未滿3年升級,按最高級別補助,不重復補助。設備購置補貼標準為:購買用于創業服務的開發工具、公共軟件等技術服務設施,按照設備購置費用的30%給予事后補助,單個平臺支持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購買用于搭建小型生產中試車間公共服務平臺的智能制造裝備(工具),按照投資總額的30%給予事后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投資獎勵標準為:直接投資在孵企業(團隊),每投資一個項目超過10萬元、退出期超過3年的,按實際投資10%的比例給予獎勵,單個投資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大力引進國際國內知名“雙創”平臺企業,利用知名平臺資源,借力發展人工智能、數字經濟、智能制造、大數據等新興產業,對知名“雙創”平臺入駐沙市區單獨或聯合建設“雙創”平臺,按照“一事一議”原則予以支持。
7.搭建銀企對接服務平臺。鼓勵“雙創”平臺開展銀企對接路演活動,每個平臺每開展一次銀企對接路演活動補貼2萬元,每個平臺每年補貼最多不超過10萬元。
三、著力完善區域創新體系
8.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向我區企業轉移轉化的,按照實際成交價的3%給予職務科技成果完成人和為成果轉化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補貼,每年每人最高不超過10萬元;對企業簽訂的單個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合同達到10萬元,按照實際成交價的10%給予受讓該科技成果的企業補貼,每年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高校院所科技人員在職務科技成果轉化中獲得收入所形成的區級財力貢獻,給予全額獎勵。對年技術合同認定金額達到100萬元、1000萬元、1億元的單位,分別給予1萬元、3萬元、5萬元獎勵。對在我區實施專利轉化技術產品銷售額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給予發明人50萬元獎勵。大力培育技術轉移機構和專業技術經紀人,建設專業化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對引進的重大科技服務機構按“一事一議”原則給予支持。
9.吸引聚集科技創新人才。對兩院院士、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省“百人計劃”“海智計劃”專家帶項目和資金到我區創辦領辦實業的,經論證可行給予10萬元—50萬元創業資助,并享受招商引資相關優惠扶持政策;項目投產營運一年,經認定屬于高新技術產業且市場前景廣闊的,6年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100%獎勵給個人。對企業引進博士工作三年以上的,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按3:3:4的比例分三年撥付。年薪30萬元以上的高級管理人員和高層技術人才,前3年按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100%給予獎勵,后3年按50%給予獎勵。高層次人才適齡子女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階段就學享受政策生待遇;對于貢獻突出的核心技術人員,可以協調解決家屬安置就業等問題。
10.建立健全科技投融資機制。對在滬深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企業,給予一次性1000萬元獎勵,獎勵分階段實施:對完成企業股份制改造并向湖北證監局辦理輔導登記備案手續的,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對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申請材料的,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獎勵;對獲得中國證監會核準并公開發行的,給予一次性700萬元獎勵。對在境外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或區內企業按規定異地“買殼”或“借殼”上市后將注冊地遷回沙市區的,經省上市辦認定后,給予一次性800萬元獎勵;對在新三板掛牌的企業,給予一次性150萬元;對完成股份制改造,且在武漢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掛牌的企業,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上述獎項金額均包含省市區三級獎勵)。
11.建立專業化服務機構獎勵機制。對在沙市區注冊的專利代理機構給予獎勵,一年內幫助本區企業發明專利申請量達到100件以上的獎勵2萬元,100件至80件的獎勵1萬元。對每年能夠輔導我區企業成功申報高新技術企業達到5家以上(含5家)的中介服務機構,每認定1家獎勵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