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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市行業資訊
荊州市文化產業獎補,關于數字動漫、影視文化獎補扶持政策,文化企業有想要申報政府資金的可以聯系我們進行具體申報分析哦,各行業項目如何規劃(資金獎補類、榮譽資質類等),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初創型企業、成長型企業、成熟型企業如何更好的做好項目規劃,企業知識產權如何挖掘培育,歡迎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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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快我市文化產業發展,全面提升文化軟實力和產業競爭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市場準入政策
(一)放寬文化企業出資方式限制,支持、鼓勵投資者用股權、債權和以商標、專利等無形資產評估作價作為出資。
(二)加強文化商標品牌建設,推動文化企業打造知名品牌。按照《荊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發揮品牌引領作用推動供需結構升級的實施意見》(荊政辦發〔2017〕10號)給予獎勵。
二、土地政策
(三)文化產業發展用地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市、縣兩級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時,應安排一定比例的指標用于文化產業建設。對專項用于文化產業發展的土地,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且列為市及市以上重點文化產業項目的,優先予以用地保障。
(四)鼓勵文化企業單獨或聯合收購一宗或多宗工業用地用于興辦文化產業,統一規劃,合理調整布局,連片開發。項目改造竣工驗收合格后依據規劃,辦理不動產登記。
(五)轉制文化企業的生產場所符合城鄉規劃、滿足國家標準,經城鄉規劃、國土資源等相關部門批準后,鼓勵實施拆建、改擴建、加層改造、利用地下空間等途徑提高土地投資強度和利用效率。
三、財政與稅收政策
(六)充分發揮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引導作用。自2018年起,市財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萬元的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各縣(市、區)據實安排相應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今后隨同級財力增長情況相應增加。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可采取貼息、補助、獎勵等方式,用于引導扶持全市文化產業重點項目建設、重點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骨干文化企業培育、文化產業公共服務平臺搭建、文化產品品牌打造、文化產業人才培養等。市財政通過整合現有資本金,支持市綜合性傳媒集團、文體產業集團、出版傳媒集團、演藝和影視集團等發展壯大。
(七)鼓勵相關政策資金向文化產業傾斜。市政府安排的服務業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企業技術改造和產業升級、知識產權、信息產業發展、中小企業成長性獎勵等專項資金,向文化企業和文化產業集聚區傾斜,形成支持文化產業發展合力。凡納入市預算管理的機關、事業單位、基層組織和社會團體,在采購文化產品和服務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本市自主創新的文化產品和服務。
(八)對在我市新注冊的數字出版、動漫、文化創意等新型文化企業,按照《荊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促進就業的意見》(荊政發〔2015〕1號)給予財政補貼。
(九)文化企業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可申請免征增值稅。經認定符合相關要求的企業,按照《中共荊州市委荊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突破性抓好招商引資工作的意見》(荊發〔2017〕4號)給予稅收獎勵。
四、投融資政策
(十)組建文化旅游產業發展基金,搭建全市文化旅游產業發展的投融資平臺,首期規模2億元。重點培育扶持文化旅游業、文化創意產業、運動休閑產業、“互聯網+”等科技創新、模式創新、具有成長潛力的領域。
(十一)探索小微文化企業發展和文化創意人才創業的金融服務新模式。進一步完善小微文化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政策,制定和完善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無形資產評估、質押、登記、托管、流轉和變現等管理辦法,鼓勵金融機構開展無形資產質押貸款業務,合理分擔承貸銀行的信貸風險。
(十二)支持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進入主板、創業板上市融資,到“新三板”和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交易。文化企業在主板(含中小板、創業板)上市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四板”)掛牌融資成功的,按照《荊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實施意見》(荊政發〔2016〕19號)給予獎勵。
五、文化產業園區相關政策
(十三)文化產業園區的認定。
1.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明顯,有較完備的投資、建設與發展規劃,產業布局和功能定位符合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主導產業屬于我市文化產業重點發展行業。
2.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單位具備企業法人資格,有健全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有規范的財務等管理制度。
3.具備較完善的基礎設施,能夠為入園企業發展提供基本的硬件環境,有基本的公共服務平臺。
4.入園的文化企業不少于10家,且占全部入園企業的比例不低于70%,并屬于本實施意見重點扶持的文化產業門類。
(十四)比照工業招商相關政策,創新融資方式,適度超前配套園區各項硬件基礎設施。對被認定的文化產業園區,由受益地方財政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入園文化企業,由受益地方財政予以房租30%的補貼,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20萬元,補貼時間從企業實際入駐并正式運營后第二個月開始計算,最長補貼期3年。
(十五)對園區的運營管理單位和入園文化企業成功舉辦經市文化產業主管部門備案批準,并有一定規模、一定影響力的大型文化產業商務會展活動,由受益地方財政按照活動實際總投資額的30%給予補貼,每項活動補貼金額最高10萬元。
六、人才政策
(十六)個人獲得國務院部委、省政府頒發的獎金、獎勵及人才安家補助費,按照《荊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促進就業的意見》(荊政發〔2015〕1號)給予稅收減免。
(十七)支持長江大學設立文化產業研究中心,開辦為文化產業發展服務的專業,培養文化產業人才。支持我市大中專院校與文化企業、文化產業園區合作建立文化產業人才培養基地和實習實訓基地。鼓勵支持大中專院校面向文化產業重點企業開展培訓工作,增強企業人才綜合素質。對大中專院校開設文化產業相關專業、開展專業培訓以及建設產學研一體化基地成效顯著的,加大各類引導資金補助力度。
(十八)加大文化產業領軍人才的引進力度,大力引進文化產業策劃、文化產業經營、資本運營、文化科技創新和文化經紀代理等各類高層次人才。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則,鼓勵高層次文化產業人才在我市從事文化產業項目投資、領辦文化產業發展項目。高層次文化人才在荊州工作期間,享受我市制定的高層次人才政策待遇。
七、附則
(十九)對重點文化企業、文化產業項目及文化產業園區建設的政策支持,進行“一事一議”。
(二十)上述文化企業、文化產業包含廣告企業、廣告產業,其相關土地、財政、稅收、投融資、產業園區、人才政策,廣告企業、廣告產業同等享受。
(二十一)本意見自發文之日起施行。如上級有更加優惠政策,執行上級政策。本意見未明確的,參照市委、市政府有關政策執行。同一事項涉及多項優惠的,按從高不重復原則執行。